世界梅氏宗親總會(The Worldwide Reunion of Mei Clansmen)
「世界梅氏宗親總會」係梅氏宗親的世界性聯誼社團。 1975年成立。 總會設在台北市。 每3年舉行一屆世界性懇親大會。 從1975年第1屆懇親大會至1988年第5屆世界梅氏宗親懇親大會均在台北市舉行。舉辦大會旨在慎終追遠,敦睦宗誼;加強各地區宗親的聯繫與團結,為宗親服務。
目錄
起源
世界梅氏宗親會成立概況
梅氏宗親會是梅族姓的宗親民間組織,最先是由臺灣幾位梅氏宗長發起成立。1961年,梅氏宗長梅友卓、梅喬林、梅貽琦、梅公任、梅恕曾、梅麟高等,為加強世界梅氏親間的團結與聯繫,提出倡建世界梅氏親會的設想,並廣泛進行了聯繫與宣傳工作。
1972年11月26日,台北市梅氏宗親大會成立,梅友卓、梅恕曾、梅可望、梅長齡及夫人譚佩娟已有籌建世界梅氏宗親會之意念,提出成立大會的四項議案之一即為「籌組世界梅氏宗親會聯合會辦法」。該議案提出:「由本會發起,聯合美國、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澳洲、委內瑞拉等地宗親會及熱心宗親,由理事商酌,共同組織之。」
1975年9月20日,在梅友卓宗長的推動下,來自美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及香港的梅氏宗親代表100多人聚會在臺北市,舉行世界梅氏宗親會第一屆懇親大會,共商建立世界梅氏宗親總會事宜,正式宣布成立「世界梅氏宗親會」。9月24日,大會通過「世界梅氏宗親會章程」並公推梅友卓為創會首任理事長。
世界梅氏宗親總會四位主要創會人
梅友卓宗長,世界梅氏宗親總會創始人之一,1885年生于廣東省台山縣端芬鎮。為人勤奮誠懇,交遊廣闊,早歲移民美國定居芝加哥,熱心僑社公益。1937年日本侵華,基於愛國熱誠,在美組織華僑救國聯合會,並當選委員長,其后又當選美國安良工商會總理,在他的領導下,掀起了僑胞如火如荼的抗日熱潮捐輸救國。是世界梅氏宗親總會首任理事長,並連任三屆理事長,1992年病逝於邁阿密。
梅恕曾宗長,世界梅氏宗親總會創始人之一,四川成都人,1899年生,青年時入北大學經濟,后赴德國耶納大學,返國後曾任中央通訊社及中華電訊社長,上海神州日報、天津人民日報社總經理。1941年行憲後當選立法委員,創立中美文化經濟協會並久任該會常務理事,對中美兩國文化之溝通、經濟關係之促進貢獻良多。擔任台北梅氏宗親會理事長期間,為籌組世界梅氏宗親總會之計畫費盡心血,聯絡各地區宗親籌備成立大會,1975年9月24日世界梅氏宗親成立大會在台北市舉行,美國、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澳洲、委內瑞拉等地宗親齊聚一堂,盛況空前,恕曾宗長功不可沒,值得敬仰。
梅長齡宗長,世界梅氏宗親總會創始人之一,原籍安徽銅陵,1924年出生于河南南陽,1949年他隨政府來台,1962年任中國電影製片廠副廠長,1972年調任中央電影公司總經理,1979年轉任中視總經理。1975年擔任首屆世界梅氏宗親會大會秘書長,在制定章程、儀式及擴展會務方面,總是親力親為,把懇親大會辦得有聲有色,影響力很大,由於出色的組織能力,連任三屆大會秘書長。而這位中國影壇少有的領導人才卻英年早逝,梅長齡於1982年病逝,享年58歲。
梅可望宗長,世界梅氏宗親總會創始人之一,1918年出生于湖南省臨湘縣,早歲畢業於中央警官學校,其後獲美國華盛頓州立大學警察行政碩士、密西根州立大學哲學博士。歷任東海大學校長、中央警官學校校長、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祕書長、國防部司長、亞太文社中心祕書長及台大、師大、中興、文化等大學教授。一生奉獻於教育事業,桃李滿天下,令人敬仰。由于他的才能與品德,連任四屆世界梅氏宗親總會理事長,可望宗長任內成果豐碩,供獻良多,是梅氏宗親德高望重的世界元老。
會旗、會徽、會歌
會旗底色為水藍色,中間為白色梅花及地球,地球中間玫瑰色橫寫「梅世宗親」四字。世界梅氏宗親會以梅花作為標誌,寓意發揚梅花不畏風霜冰雪、堅忍不拔的精神和加強慎終追遠、團結互助的手足之情。
會徽外型為五瓣梅花,底色為粉紅色,中間為地球,上寫「梅氏宗親」四字,寓意世界梅氏一家親、梅氏宗親大團結。
會歌為「梅花」之歌,劉家昌原詞譜,蔣緯國改譜。詞曰:梅花梅花滿天下,愈冷它愈開花!看阿,遍地開了梅花,有土地就有它!梅花堅韌象徵我們巍巍的大中華!冰雪風雨它都不怕,它是我的國花!
章程
世界梅氏宗親總會章程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世界梅氏宗親總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本會以敦親睦族,聯絡感情,團結合作謀共同福利為宗旨。
第三條:本會會址,設于中華民國國都所在地。
第四條:本會遵照會址所在地政府法令組織起。
第五條:凡世界各地梅氏宗親組成之團體,其宗旨與本會相同者,均可加入為本會會員。
第六條:本會會員有出席會員代表大會及享受其他應有之權利。
第七條:本會會員有遵守本會會章,按時繳納會費及服役本會決議之義務。
第八條:本會設理事21人至31人,監事7人至11人,候補理事9人至15人,候補監事3人至5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第九條:理監事之選舉,由主席團就各地之會員單位,提出候選人參考名單,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之。
第十條:本會理事,組織理事會,負責執行會務,互選常務理事7人至11人,處理日常會務,并由常務理事互選理事長1人,主持會務,副理事長若干人,輔助會務。本會置總幹事、副總幹事各1人,由理事長遴聘之,辦理日常會務。
第十一條:本會監事,組織監事會,并互選常務監事3人,處理日常會務,常務監事互選監事只1人,主持會務。
第十二條:本會設名譽理事若干人,名譽理事長1人,名譽副理事長若干人,由會員代表大會推選之。
第十三條: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每三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得由理事會之決議,召集臨時代表大會。
第十四條:本會理事會、監事會,每年各開會一次,常務理事會議,常務監事會議,每半年各舉行一次;必要時,均可召集臨時會議,或由理事長召集聯席會議。
第十五條:本會會員費之來源:(一)會費(二)自由樂捐(三)機關團體輔助。
第十六條:本會計劃,及經費收支狀況,應向會員代表大會提出報告。
第十七條:本會設各種委員會。
第十八條:本會辦事細則及分支會組織簡則另設之。
第十九條:本章程經會員代表會通過,并呈報主管機關至核准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修訂(補充條文)的決議
第一條:本會會員以世界各地區梅氏宗親會、分所、家廟等為單位,凡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申請登記,取得合法許可證後方可申請參加本會,成為本會團體會員,不接受個人會員。
第二條:懇親大會召開時,每個地區應派一名以上代表參加,代表該地區出席大會。
第三條:出席大會之會員代表享有發言權,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及享有大會給予之各項優惠招待。
第四條:本會理事、監事之選舉應顧及各地名額之分配,力求平衡。
第五條:本會理事長應採取地區輪流擔任制,本會會所也相應設于理事長所在地。
第六條:本會建立元老制度資格職責和辦法如下:
1. 本會元老當選人(年齡不受限制)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和條件,即一定擔任過正、副理事長才夠資格升任元老。
2. 本會元老為終身榮譽。
3. 本會元老可獲得精制(銀質)證書乙座,金質金章乙枚。
4. 本會元老有權出席理監事會、懇親大會,享有發言權與選舉權,但無被選舉權。
5. 本會元老有權調解會內糾紛或爭議之權利與義務。
6. 本會元老對會務之執行,認為不當時,可向理監事會提出建議。
第七條:本會因會務需要,理事長可聘請名譽理事若干人,但須經大會討論通過。
第八條:本會修訂條文未涉及之規定事項應按原會章原有規定執行。
組織架構及各地區分會
世界梅氏宗親會各地區現有分會:全美梅氏宗親會、全美芝加哥梅氏公所、美國紐約梅氏公所、美國紐英倫梅氏公所、美國美西梅氏公所、美南梅氏公所、香港梅氏宗親會、臺灣臺北市梅氏宗親會、加拿大梅氏公所、新加坡梅氏書室、馬來西亞梅氏家廟、廣州汝南人士海外聯誼會。
歷屆懇親會大事記及當選理事長
第一屆:1975/09/20-24,台北市舉行,梅友卓理事長當選。
第二屆:1978/07/10-13,台北市舉行,梅友卓理事長當選。
第三屆:1982/06/01-05,台北市舉行,梅友卓理事長當選。
第四屆:1985/07/09-12,台北市舉行,梅可望理事長當選。
第五屆:1988/07/03-06,台北市舉行,梅可望理事長當選。
第六屆:1991/11/09-14,香港市舉行,梅可望理事長當選。
第七屆:1994/09/18-20,廣州市舉行,梅可望理事長當選。
第八屆:1999/08/08-12,邁阿密舉行,梅自強理事長當選。
第九屆:2002/11/13-16,廣州市舉行,梅國莊理事長當選。
第十屆:2006/11/13-16,江門市舉行,梅犖揚理事長當選。
第11屆:2009/12/11-13,廣州市舉行,梅健周理事長當選。
2006年是世界梅氏宗親的雙喜臨門的日子,這年11月13日在中國廣東省江門市召開了世界梅氏宗親總會三十週年誌慶暨第十屆懇親大會,來自美國等多個國家和世界各地的五百多位梅氏宗親齊聚一堂,出席盛會,見證了梅氏宗親的不斷輝煌,大會圓滿成功,正是『天下梅親,世界大同』,更是『梅香飄四海、奮力興中華』的有力寫照。
世界梅氏宗親總會第十屆理事、監事名單
理事長:犖揚
副理事長:悅文(美國)、仲仁(香港)、中興(台灣)
常務理事:新立、錫銳、犖生、景芳、國輝、梅源、梅煒
秘書長:景芳
副秘書長:梅煒(兼亞洲區秘書長)
振才(兼美洲秘書長)
監事長:健週
副監事長:惠超、建國
台北市梅氏宗親會理、監事名單
理事 長:梅長錕
副理事長:梅中興
常務理事:梅譚佩娟、梅良眉、梅海吾、梅銀蘭
理 事:梅長琦、梅翰生、梅普福、梅棋翔、梅源、梅天佑、梅吉浩、梅長俊、梅呂素琳、梅濟民
常務監事:梅張珠美
監 事:梅陳素美、梅長鋼、梅國秀
